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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非法医疗广告,临沂一美容医院被查处!

2022-12-31 12:40| 发布者: 临沂信息港| 查看: 627| 评论: 0|来自: 临沂市场监管

摘要: 在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家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美容医院一起来看看▼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瑞丽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案件详 ...

在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中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家

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美容医院


一起来看看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瑞丽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案

案件详情

2022年7月8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临沂瑞丽美容医院未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27日,根据投诉举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临沂瑞丽美容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多个新媒体平台中发布多项非法医疗广告,并附有患者治疗前后形象对比图片作证明,以及附有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等医疗广告宣传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且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例如,发布的“外切去眼袋”项目,刊有“还原真实年龄”的宣传内容;“敏感肌修复”项目,刊有“重建肌肤屏障”的宣传内容;“6D黄金线雕”项目,刊有“做完线雕颜如十八”的宣传内容;“眼综合五项”项目,刊有“①出血少②恢复快”的宣传内容;“埋线提升”项目,刊有“深度除皱强效提拉紧肤抗衰”的宣传内容等。

临沂瑞丽美容医院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的医疗广告;发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四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有话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愈加强烈,各种特色医美机构发展迅速,推介广告密集出现,但由于违法广告误导,易使消费者上当受骗,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更严重的是还可能造成伤残或死亡。规范医美广告,是规范美容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重拳打击广告“乱象”,正本清源,引导医美消费者回归理性,净化医美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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